第一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目標(范文)
鄂爾多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目標
一、責任分工:
黨委書記王文杰對全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中心各副主任負責各分管科室 各科室主任負責本科室 紀檢書記任韓二榮負責監督 總務科科長周寅負責信訪舉報案件 報賬員丁秀貞負責統計、記錄
二、廉政建設責任目標:
(一)負責人:黨委書記王文杰
1.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單位的黨、政正職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2.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黨組議事日程,每年至少專門聽取兩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并提出指導性意見。3.對上級批轉要結果的案件,要認真組織辦理,對重大案件的查處要親自部署,對群眾的重要信訪舉報,要有明確的批示意見。4.要帶頭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及上級領導的指示,認真貫徹《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紀委等四部委《關于印發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精神,對局系統各級領導干部進行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
(二)負責人:中心副主任 曹懷峰、藺權德、蘇雅拉圖、李偉
1.每季度初要與分管部門負責同志研究一次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工作現狀,找出易發生不廉潔行為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制定措施并組織落實。
2.支持紀檢、監察部門履行職責,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3.經常聽取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情況匯報、指導,幫助和督促其落實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部署。
4.認真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及誡勉談話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三)負責人:各科室主任
1.及時向正職匯報、通報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情況,協助正職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2.堅持兩手抓,在安排布置工作時對易發生不正之風的環節和方面,要提出明確的廉政紀律要求并督促落實。3.認真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管好家庭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督。
(四)負責人:紀檢書記韓二榮
1.實時監督,對有任何可能發生不正之風的環節和方面要及時匯報,做出處理意見并實施。
2.按時按要求召開民主生活會,對涉及班子成員的問題要親自找本人談話,并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重要內容對照檢查。
(五)負責人:總務科科長周寅
1.經常聽取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情況匯報、指導,幫助和督促其落實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部署。
2.對發生的案件和信訪舉報投訴,要及時向中心主要領導匯報并認真調查落實及時作出處理,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移送檢察機關立案處理。3.堅持“一崗雙責”,在部署安排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業務工作時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其中,對容易發生不正之風的關鍵崗位要提出明確的廉政紀律要求。
(六)負責人:報賬員丁秀貞
1.認真做好記錄工作,對于賬務不明細地方要及時匯報并追查,確定資金流向符合要求。
2.實時檢查資金流向,嚴防資金漏洞,從根本上杜絕資金隱患。
二○一○年四月一日 鄂爾多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第二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考核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督促領導和黨員干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責任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進行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平時檢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股室與個人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內容與崗位責任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內容:
(一)貫徹落實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況。
(二)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的情況。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制訂黨風廉政制度,并組織實施的情況。
(四)學習、落實《廉政準則》、《廉政守則》、《兩個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員保障條例》,執行黨內五項監督制度的情況。
(五)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
(六)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管 1
理和監督的落實情況。
(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責任制的情況。
(八)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情況。
(九)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情況。
(十)其他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第四條 考核分為考核和平時檢查,平時檢查的重要事項和考核的情況均應歸入廉政檔案。考核檔次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檔次。
第五條 考核工作在區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
第六條 考核的方法主要是考核組對考核對象目標完成情況進行逐項考察,寫出考核報告,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見,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七條 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意見,對優秀單位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經考核,責任目標不完成的,一律不得評優、評先;干部個人經考核為不達標的,應追究本人紀律責任。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安排及班子目標分解-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安排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局委員會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安排意見》,結合**工作情況,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入開展《廉政準則》學習教育活動
(一)要把學習《廉政準則》納入**領導班子和黨支部理論學習內容,通過自學和召開理論學習會、研討會等形式深入學習,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帶頭講課、帶頭撰寫學習文章,以表率作用促進學習活動的開展;
(二)**要把《廉政準則》的學習列入干部職工培訓教育計劃,組織干部職工系統學習關于懲防體系建設的理論,深刻領會《廉政準則》的精神實質、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為更好地推動懲防體系建設奠定理論基礎;
二、深化教育,提高質監人員廉潔自律自覺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常抓不懈,督促干部職工嚴格遵守紀律,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對**干部職工進行廉政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理想信念,增強為群眾服務的意識。
(二)做好新時期***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注重研究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和完善本部門反腐倡廉的措施,把黨風廉政工作貫穿在本部門業務工作的始終。
(三)是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規范黨員干部工作行為,按規定程序購置設備;堅持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重大決策堅持集體研究和及時向局黨組報告制度。
(四)堅決落實省**廳工作人員“五條禁令”和**市機關工作人員轉變作風“十禁止”的規定。
(五)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大力倡導勤奮好學、學以致用、心系群眾、服務人民,真抓實干、務求實效,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顧全大局、令行禁止,發揚民主、團結共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八種良好風氣。
(六)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依法行駛權力;凡重大事項上報領導,討論決定,不獨斷專橫,軟弱放任;也決不越權,更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七)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改進工作作風,認真履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不為個人和小團體謀私利。
(八)加強制度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把各項管理工作置于全體干部職工監督之下;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九)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和制度創新。開展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加強黨員干部示范作用,廉潔自律,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
(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堅決不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謀取私利,進行權錢交易。
三、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責任目標分解情況
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保證和促進全局的政治穩定和各項事業的發展,現就**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提出以下責任分解意見:
(一)**站領導班子的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
1、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分解下達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
2、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并督促落實;
3、履行監督職責,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宣傳黨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
5、組織開展單位廉潔自律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依法履行職責,為其有效開展工作創造條件;
6、注重黨風廉政建設治本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7、組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不認真執行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負責人和干部職工進行責任追究。
(二)班子成員的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
1、**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對所分管的財務、人事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對分管的**等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三)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規劃,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具體布置安排;
2、領導和參與反腐倡廉工作的檢查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各項目標要求和規章制度的落實;
3、認真處理**干部職工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4、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
5、召開(參加)民主生活會,檢查自身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及廉潔從政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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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四篇:中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目標分解
中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目標分解
作者:wln轉貼自:本站原創
根據常教委(1999)字第47號,中共常州市教委黨委、常州市教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意見,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明確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著眼防范;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現對我校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內容、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及領導班子成員責任目標擬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責任內容
1.學校領導班子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校長、書記對全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班子其他成員負直接領導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對其所分管的處室、負責人及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2.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分析現狀,針尋新情況新問題,行風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
(2)加強制度建設,針對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完善管理和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3)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建設一支作風過硬、素質優良,勤政、廉政,群眾公認的干部隊伍。
(4)監督、檢查和考核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對應當追究責任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問題應及時報告,并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
(6)認真對待來信來訪,重大問題直接過問并親自處理。
(7)黨組織負責人兼任學校紀檢工作。
二、責任考核:
1.建立和實行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的制度。
黨總支負責對各處室負責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考核。各處室負責人結合平時工作和行政考核,負責對處室人員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2.建立和實行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評議、監督檢查制度。
對學校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的考核,應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相結合,評議工作可結合學目標考核、干部考核等其他工作一起進行。
3.建立和實行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報告制度。
黨總支每年應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工作計劃。平時遇有重要情況,應隨時向教委黨委、紀委報告。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必須列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4.學校對教委黨委、經委批辦或轉辦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大事項,必須按照要求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5.各分管領導、處室負責人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經問題,應及時向黨組織報告。
三、責任追究:
1.學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和教委實施意見,由教委按照《規定》第十二條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2.各處室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違法違紀、不正之風、隱瞞不報,將追查直接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3.因工作失責造成學校重大損失或造成社會惡劣影響,將追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比照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4.對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舉報人、證明人的,將比照有關條款處罰。
5.實施責任追究,應當依據事實和造成的后果,實事求是確定、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分清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不得以集體責任代替個人責任。
6.領導干部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問題,敢于揭露,主動查處,挽回損失,認真整改的,處理從輕或免予處理,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問題不查不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
7.實施責任追究,應充分聽取本人意見和申辨。
四、本意見從制訂之日起執行。
第五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整改意見
本臺2011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結果簡析及2012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根據市紀委銅廉責組〔2012〕1號文件,我臺在2011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位列全市84家單位最后一名。為認真總結教訓,引導全臺上下知恥而后勇,共同努力,力爭在2012年考核中爭先進位。現對有關考核結果進行簡要分析和小結,并根據目標考核要求,就如何做好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提出意見。
一、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本情況
本臺在201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獲得優等級的一共5個項目,良一共10 項目,合計評價等級為良,合計得分為77.49。其中主要失分項目為:
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完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扣除2.8分;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情況扣除1.2分;貫徹部署從源頭防治和治理腐敗工作情況扣除0.8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情況扣除4.48分;民主評議扣除8.23分,共扣除17.51分。
2、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考核中,風險查找情況扣除2分;風險評估情況扣除1分,共扣除3分。(考核組漏統2分)
二、主要失分原因
1、機構不健全,責任不明確。2011年臺紀檢組未成立,沒有專門的領導和專職人員負責黨風廉建設的相關工作。
12、迎檢工作經驗不足。本臺剛升級為一級機構,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尚屬首次,對于考核的相關工作不熟悉,臺賬準備不充分。
3、全臺上下重視不夠,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在應有的重要位置。很多規定動作沒有部署和執行到位,尤其是廉政風險查防工作力度不夠,失分嚴重。
4、與市紀委對接不緊密,自本臺組建以來,紀委下發的文件基本收不到,直至今年6月份與市紀委對接以后,紀委的文件才開始正常收到,導致相關工作存在很多盲區。
5、有的部門部分職工對臺里紀檢工作不夠理解,工作上不夠配合,致使有關工作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三、2012考核情況的變化
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相比去年而言,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考核項目增多。今年,將廉政風險防控從黨風廉政建設中劃分出來,采用雙百制考核。二是考核指標發生重大轉變。與以往各項臺賬都不同,今年的考核不再下硬性規定作為考核指標,而是采用共性指標加個性指標的考核方式,考核的具體內容也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年底檢查臺賬時,由考核組根據實際工作效果酌情打分。
四、2012重點工作
1、領導要高度重視,工作指導到位。班子成員為切實
搞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認真履行職責,圓滿完成責任目標,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當作大事、要事來抓。
2、健全機構,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夯實基礎。成立廉政風險評審委員會、采購領導小組等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結合我臺實際情況,征求市紀委同意,已經成立了銅陵市廣播電視臺紀檢組,楊斌同志任組長。下一步計劃繼續與市紀委對接,爭取成立紀檢監察室,同時配備紀檢干事,為后期工作打好基礎。
3、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出臺《市廣播電視臺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和《市廣播電視臺2012年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表》,明確崗位職責,保證政令暢通,切實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實、有檢查,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到部門、責任到人。臺黨組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年中和年終分別寫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書面報告。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各部門考核當中,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二是班子成員能夠在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主要領導要帶頭
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又要負責全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領導針對分管的部門,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和落實措施,認真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部門主任要根據工作目標,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對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照有關要求層層追究領導干部的相關責任。
4、加強班子自身建設,提高班子測評優秀率和滿意率。一是班子成員要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中層以上干部會議等形式,組織臺班子成員及中層以上干部全面系統的學習省、市委下發的各類黨風廉政建設文件精神以及市紀委九屆二次全會的會議精神。二是改進作風。要堅持把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領導班子要認真要對照《廉政準則》,認真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苗頭性問題和各種突出問題,不斷夯實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主要領導要在作風建設中發揮表率作用。分管領導要多到各崗位一線,和職工多聯系,多關心職工,拉近干群關系。
5、加強職工素質建設。根據我臺實際情況,針對崗位的差異性,把“走出去”與“請進來”結合起來,開展不同內容的崗位廉政教育。一是適時召開全臺職工大會,邀請紀委
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來臺授課,提高干部職工的廉潔意識。二是結合“三項教育”以及“走轉改”活動,提高職工素質,改變職工作風不良現象。
6、積極與市紀委對接,學習經驗,努力提高今年考核成績。由于我臺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起步晚,經驗不足。因此要積極與市紀委對接,了解我臺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面的不足,征求對今年工作上面的指導性意見。同時組織紀檢干事去銅陵日報社、文廣新局等其他兄弟單位學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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