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7篇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有哪些?績效考核是對部門或個人某一階段工作成果的評估和等級確定過程,績效考核是績效管理的核心環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僅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大家喜歡!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1)
為充分發揮績效管理的激勵導向作用,引導干部職工進一步轉變作風,勇于擔當,主動作為,真抓實干,高標準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機構
成立湘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楊方清
副組長:范建培、祝建平、郭賽軍、張瑞
成 員:局屬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局督查考核辦公室,具體負責督查考核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匯總通報等工作。
二、考核范圍
考核范圍根據各部門職能職責分組進行。
(一)執法類
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城市環境綜合執法大隊、城鄉建設綜合執法大隊。
(二)管理類
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園林綠化服務中心、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城市照明服務中心、智慧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執法調度指揮中心)、城市公園(廣場)服務中心。
(三)內設股室
辦公室、人事股、審批股、法規股、財務股(內計股)、督查辦、安全辦、信訪室、重點辦、綜合業務辦、燃氣辦、廣告辦、渣土辦、黨建辦、工會、婦聯、縣城市服務志愿者辦公室。
兼職人員原則上由編制所在單位考核,內部借調人員原則上在工作單位考核。
三、考核方式
績效考核分半年度考核(6月30日)和年度考核(12月31日),實行百分制量化計分,評定等次。單位績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為一類單位、80分以上~90分為二類單位、80分以下為三類單位。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5分及以上為優秀、85至94分為稱職、75至84分為基本稱職、74分以下為不稱職。
績效考核優秀單位原則上在一類單位中產生,比例占單位總數的30%,各單位績效考核得分作為單位負責人績效考核評分的主要依據。
四、考核內容
(一)單位考核
由本職工作考核、中心工作考核、信息信訪工作考核、述職測評考核及加減分項目考核五個方面內容組成。
1、本職工作考核(30分):督查考核辦公室考核各單位、各股室對照所屬職能職責,根據考核資料累計評分。評分細則見附表1。
2、中心工作考核(30分):對各單位、各股室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工作、安全生產、計劃生育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黨風廉政建設10分,由督查考核辦公室負責考核;黨建工作10分,由黨建辦公室負責考核;安全生產5分,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考核;計劃生育5分,由政工人事股負責考核。各考核單位滿分率不得大于50%。評分細則見附表2。
3、信息信訪工作考核(30分):對各單位、各股室的人員出勤情況、信息派遣、案件辦理、信訪辦理、人大議案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人員出勤情況、信息派遣由智慧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考核;案件辦理由政策法規股負責考核;信訪辦理由信訪辦公室負責考核;人大議案由辦公室負責考核。評分細則見附表3、4、5。
4、述職測評考核(10分):各單位、各股室負責人向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述職,領導小組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各單位和機關各股室負責人進行民主測評考核。
5、加減分項目考核。對于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獲得局通報表揚、上級表彰及相關工作被媒體報道,或者在縣市級文體比賽中取得名次的單位,各單位根據加分標準自行向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由督查考核辦公室核實與確認,根據加減分細則進行加分。被紀委監委立案查處,給予黨紀處分中警告、嚴重警告(政務處分中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根據加減分細則進行扣分。具體分值標準見附件4。
(二)個人考核
1、考核對象
局屬各單位、股室所有工作人員。
2、考核內容及標準
由考勤情況考核、遵規守紀考核、儀表風紀考核、工作情況考核及加減分項目考核五個方面內容組成,評分表附表7。
(1)考勤情況(35分)
1.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扣2分。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等次;連續兩年評定不稱職等次、一年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累計曠工30個工作日的,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按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2.開會、集合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勤一次扣1分。
3.每月原則上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休息,請假(包括休息)每超過一天扣1分,婚假、喪假、病假等特殊情況除外。請假以數字城管平臺申請為準,不得通過短信、電話、微信等請假,不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考核單位:智慧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2)遵規守紀(20分)
1.上班時間不準玩手機游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發現一次扣1分。
2.發現在工作日中午飲酒者扣5分,并按違紀違規處理。
3.執法人員嚴禁粗暴執法、打人、罵人、亂耍權威、發現一次扣5分,并按違紀違規處理。
4.公車搭載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違反一次扣相關責任人5分,并按違紀違規處理。
5.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辦理相關業務等過程中存在不主動服務,有故意刁難和推脫的,每次扣5分,并按違紀違規處理。
考核單位:督查考核辦公室。
(3)儀表風紀(15分)
1.不按規定著裝、儀表不整者每次扣0.5分。
2.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時,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不得插手、背手、插兜、攬腰、勾肩搭背、不得吸煙、嚼檳榔,違反每次扣1分。
3.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應坐姿優雅、嚴肅,不得翹腿斜躺、睡覺、嬉笑打鬧。違反一次扣1分。
4.嚴禁著制服私自出入酒吧、KTV、洗浴按摩等娛樂場所。一經發現扣5分,并按違紀違規處理。
5.其他違反儀表風紀情況,督查考核辦公室視其情況輕重給予扣分。
考核單位:督查考核辦公室。
(4)工作情況(30分)
1.工作人員要服從上級領導安排。無正當理由不聽從上級領導,不服從安排的每次扣5分,兩次以上視其情節輕重,報督查考核辦公室給予通報批評。
2.凡在工作中,不主動、不作為,不能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的,發現1次扣2分;若因為不主動、不作為造成工作失誤或負面影響的,每人每次扣5分。
3.信息案件派遣處理、12345熱線、信訪件、督辦件、縣長信箱、人大議案等任務要按規定及時回復、處理。不能按規定回復、處理的每次扣1分;弄虛作假回復的,一經查實每次扣5分,兩次以上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4.工作時間出現脫崗、串崗現象,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
考核單位:本單位自行考核。
(5)加減分項目
對于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獲得局通報表揚、上級表彰及相關工作被媒體報道,或者在縣市級文體比賽中取得名次的個人,各單位根據加分標準自行向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由督查考核辦公室核實與確認,根據加減分細則進行加分。被紀委監委立案查處,給予黨紀處分中警告、嚴重警告(政務處分中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根據加減分細則進行扣分。具體分值標準見附件4。
考核單位:督查考核辦公室。
五、特別規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績效考核不得評定為一類等次。
1.未按期完成縣委、縣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重點工作,被通報批評的;
2.因工作失誤、失職,受縣以上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負面影響的;
3.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實施“一票否決”制。
4.其他應承擔責任的情形;
由局辦公室及督查考核辦公室負責收集相關資料,作為考核依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半年度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不稱職等次:
1.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十五天以上。
2.違反《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禁止規定的。
3.危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4.利用職務或工作之便索、拿、卡、要,手段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
5.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工作規定和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失誤的。
6.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態度惡劣,服務對象意見大,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
7.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德、能、勤、績達不到本職工作要求的。
8.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9.受留黨察看及以上處分的當年、移送司法機關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有其他嚴重問題的。
由局辦公室及督查考核辦公室負責收集相關資料,作為考核依據。
(三)個人因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考核評定為稱職等次。因工傷或孕、產假休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評定為稱職等次。
(四)借調外單位或參加縣重點專項工作的,由原單位進行考核,借調參加專項工作期間的有關情況,由借調單位或專項工作機構提供考核意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六、結果運用
1.年度縣嘉獎表彰獎勵原則上由年度考核為一類的單位中產生。其中,評為一類單位的評先評優名額占本單位人數的20%,評為二類單位的評先評優占本單位人數的15%,評為三類單位的評先評優不得超過本單位人數的5%。
2.進行干部選拔任用時,上年度績效考核是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得提拔使用。
3.半年考核或年度考核評分三類單位的部門,分管局長要對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整改措施;半年考核與年度考核評分兩次均為三類單位的部門,對單位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勸其自動辭職或調整工作崗位。
4.個人績效考評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的,根據縣績效考核獎勵規定發放績效獎;個人績效考評為不稱職的,根據縣績效考核有關規定不予發放績效獎。
七、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需要調整完善的,由局黨組研究決定。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2)
一、考核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的原則。
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考核、考評相結合的原則。
4、實事求是、改進提高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1、部門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機關全體員工。
3、項目部生產經理以上領導。
4、項目部全體員工。
三、考核機構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年終績效考核總領導。
(1)負責批準年終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2)監督和檢查年終績效考核過程。
(3)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結果。
2、行政管理部是年終績效考核組織部門。
(1)制定年終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2)組織指導各部門實施年終績效考核。
(3)匯總年終績效考核結果等工作。
3、各部門總經理及項目經理是本部門年終績效考核第一責任人。
(1)組織領導本部門年終績效考核全面工作。
(2)成立由2-3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負責與部門內部全體員工進行面談,并如實填寫《年終績效考核評價表》,匯總后轉交行政管理部。
(3)組織召開本部門年終工作總結會議。
四、考核等級分布
考核分數 對應等級
90分以上 A
70-89分 B
60-69分 C
60分以下 D
五、考核時間安排及方法
本次考核為20__年度考核,考核及考評時間為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1月12日。
1、20__年12月20日前,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將個人述職報告交行政管理部,其他員工將個人工作總結交部門總經理。
2、20__年12月20日——-12月25日 行政管理部確定考核實施方案,與各部門總經理溝通,告知考核流程及考核安排。
3、20__年12月25日——-20__年1月5日 各部門總經理及項目經理與本部門全體員工單獨談話,并認真填寫《年終績效考核評價表》。
4、工程總承包部項目總經理完成對各項目部全體員工的考評工作。以項目為單位由工程總承包部和項目部考核小組與員工進行談話考核,并認真填寫《年終績效考核評價表》。部門考核小組及項目考核小組對員工考核打分,權重比為(部門總經理:項目經理3 :7)
5、20__年1月5日——-1月9日 各部門召開年終工作總結會議,并將會議時間及地點通知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參與各部門及項目部的總結會議。工程總承包部年終工作總結會議,以項目部為單位召開,會上本項目部全體員工填寫《年度績效測評表》,對生產經理以上領導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供部門總經理及項目經理對生產經理員工考核打分時參考。
6、20__年1月10日——-1月11日 召開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述職報告會,每個部門通過抽簽選派兩名主管以上員工參加述職報告會,參會人員填寫《年度績效測評表》,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述職領導考評打分。
7、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對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進行考核打分,填寫《年終績效考核評價表》。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對部門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進行考核打分與員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述職領導考評打分權重比為董事長、總經理6 :無記名投票4。
8、20__年1月12日由行政管理部將公司年終績效考核情況。統一匯總,并報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9、20__年1月13日 召開公司年終工作終結大會。
六、考核結果應用
1、通過績效考核,使公司對員工有正確全面認識和評價,為對員工的使用、調整,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打下基礎。
2、通過績效考核,鼓勵先進,鞭策落后,有效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做好__年工作。
3、績效考核與年終獎金掛勾,有獎有罰,獎罰分明。
員工有下列出勤方面的問題,適當扣罰獎金:
(1)每月遲到2次以上或早退的,每次扣減年終獎金總額50元。
(2)無故曠工的,每曠工一天扣減年終獎金總額500元。
(3)請事假超過15天,扣減年終獎金總額20%,增加5天,加扣年終獎金總額10%。
(4)婚、喪、病假超過15天的,扣減年終獎金總額10%,每增加5天,加扣年終獎金總額5%。
員工有下列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視情節扣減年終獎金
(1)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不良影響的。
(2)個人收受好處,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
(3)造成工程安全責任事故的。
(4)造成工程施工返工、延期的。
(5)材料計劃不準確不及時造成材料損失浪費的。
七、幾點要求
1、年終績效考核工作,必須嚴肅認真,不走過場,扎扎實實進行。
2、年終績效考核工作比較過去,要有質的飛躍,為公司規范化管理,向現代化企業邁進,探索新路。
3、年終各項工作繁忙,需統籌安排,穿插進行,必要時加班,切實保證績效考核工作效果。
八、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訴,行政管理部接到申訴后視情況報告公司領導。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3)
一、考核目的及原則
(一)目的
1、及時、合理、有效地評價員工20__年全年的工作業績和素質能力,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加快有效發展,年終年終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與工作勝任力,促進組織績效的不斷提高,建立適應企業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3、促進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形成積極參與、上下溝通的企業文化,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4、為員工獎金評定、職位調整、培訓安排及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考核原則
業績導向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溝通改進原則。
二、考核范圍
本年終考核對象為試用期滿的所有在崗員工,包括合同制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試用(見習)期的新員工不參與本次考核。
三、考核組織
(一) 公司成立年終績效考核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
績效考核辦公室下設執行小組,組長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年終考核在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的指導下,在工會和黨群監察部的監督下,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實施。
(三)各部門應成立績效考核小組,按照文件的規定,及時部署并開展考核工作,在時限要求之內完成20__年年終考核工作并提交考核匯總結果給人力資源部。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素
1、部門領導考核
20__年部門領導(含經理、副經理、助理)年終綜合績效考核要素分為部門績效、領導班子評議、民主評議和附加項四部分。
部門績效(占權重40%):取20__年1-12月份各部門每月績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領導班子評議(占權重40%):
(1)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由領導班子成員對各位干部分別就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工作效果、改進創新、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全局觀、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打分。領導班子評分占比為:總經理占20%、分管領導占15%、其他領導占5%.
民主評議(占權重20%):由干部之間、員工對干部的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協作精神、全局觀、職業道德等進行評價。其中,中層互評占10%、下屬評議占10%。此項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
附加項:
(a)干部問責考核,主要對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活動和內控方面對公司持續健康和有效發展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行為進行問責,以及對主管工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進行問責,規劃方案《年終年終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由公司領導班子評議,扣分上限為5分。
(b)主要對管理人員在全年工作中作出了特殊貢獻的、階段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的、或經營技術中的改革創新取得了成果創造了價值的。由公司領導班子評議,加分上限為5分。
(2)部門副職、部門經理助理:
部門績效(占權重40%):同前
領導班子評議(占權重25%):同前
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評議(占權重15%):評議內容為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工作效果、改進創新、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配合協作、全局觀等進行評價。
民主評議(占權重20%):同前
2、員工考核
20__年員工年終綜合績效考核要素分為結果、能力和態度三部分。
結果(占權重70%):指員工的實際工作成績,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計劃及目標完成情況,原則上以員工1月至12月的考核平均分作為員工年中考核的工作實績成績。
能力(占權重20%):指員工個人的素質和基本技能與所在崗位的適應程度,主要考核員工的知識、技能、計劃管理能力、獨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全局觀和價值觀等方面的能力與本崗位任職要求的匹配度。
態度(占權重10%):指員工在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主要考核員工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誠實守信、協同合作的程度及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等。
(二)考核等級評定
考核結果統一分為A、B、C、D四個等級,A等為優秀,B等為合格,C等為基本合格,D等為不合格。各等級比例如下:
1、部門領導:
部門領導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布
A B C D
20% 60% 20%
等級評定說明:
(1)A≤2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20%的人員可以評定為A。
(2)A+B≤8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80%且沒有評為A的員工可以評定為B。
(3)C+D≥20%:評為A、B級以外的員工則評為C或D,其比例之和不低于20%。
(4)四個等級的具體比例按照前述原則由考核主體根據考核需要調整確定。
2、員工:
以部門為單位,對員工考核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評定員工的年中考核結果等級A、B、C、D,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布具體見下表:
(1)先進集體給予A、B等級各提高5%的比例,
先進部門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布
A B C D
20% 55% 25%
等級評定說明同上。
(2)其他部門:
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布
A B C D
15% 50% 35%
等級評定說明同上。
五、員工考核程序(部門領導的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開展)
(一)自評
由被考核者按照預先設定的績效計劃、關鍵績效指標和衡量標準對自己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和評估。主要從工作業績和素質能力兩個方面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給直接主管領導。
(二)部門考核
1、實行逐級考核。各級被考核者都由其直接主管領導對其進行績效考核,參考員工自評情況,按照年終考核的三個要素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價,并按照計算公式計算出員工20__年終綜合績效考核成績。
2、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對各級主管的評定進行集體審議。
3、部門負責人最終校正(有權對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調整)、確認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并簽字。
(三)上報考核結果
各部門將《公司20__年終績效考核匯總表》于規定時間內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匯總評定結果,并做好相應的歸檔工作。
六、考核的紀律要求
(一)各級管理人員和考核人員應本著公平公正、對員工負責的原則,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認真考核,嚴禁利用職權徇_舞弊,打擊報復。
(二)各級管理人員和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串通欺騙,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三)年終考核中凡需要親屬回避和公務回避的,有關人員應自覺回避。
七、考核結果反饋與申訴
考核結果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向被考核者溝通反饋,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共同制訂改進意見。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在考核結果反饋后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由考核辦公室5個工作日內復核后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八、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崗位聘任、培訓、績效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考核的結論性材料存入員工考核檔案。
對于考核為D的員工,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免談話,針對其工作中的不足進行分析,提出績效改進計劃,并填寫《績效考核D類員工績效改進計劃書》報到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根據改進計劃書進行后續績效跟蹤。
九、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調崗員工按照所在崗位時間相對長的部門為主要考核者,綜合員工調出/入部門的考核意見,對員工進行整體評價并參加現所在部門的考核排序。
(二)考核期內休產假和長病假(不包括事假)時間在3個月及以上的人員,需參與績效考核,但不參與排序和等級評定。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完善服務功能,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體現社區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切實使群眾受益,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__-__年)》和《衛生部關于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是指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運用科學適宜的方法,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運行管理、功能實現、服務模式和服務效果等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整體接受考核。
第四條 考核原則:
(一)科學、規范、有序。科學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內容及標準,規范績效考核工作流程與方法,有序開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開。不同舉辦主體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平等參與考核。統一考核內容、標準與方法,公開考核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簡便、適宜、高效。簡化考核程序,將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采用適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激勵、促進、有效。發揮考核作用,獎勵先進、改進不足,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促進機構持續、健康發展,保證群眾受益。
第五條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衛生工作領導,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完善和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相關政策,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保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轉,為績效考核提供條件。
第二章 考核內容與方法
第六條 考核內容:
(一)機構管理,包括機構環境、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產管理、藥品管理、文化建設、信息管理和服務模式等。
(二)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
(三)基本醫療服務,包括醫療工作效率、醫療質量、合理用藥、醫療費用、康復服務等。
(四)中醫藥服務,包括中醫治未病、中醫醫療服務。
(五)滿意度,包括服務對象和衛生技術人員滿意度。
第七條 考核指標體系:
(一)遵循科學性、重要性和可獲得性原則制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二)考核指標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明確考核指標內容、權重、標準以及評分辦法。
(三)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可對指標體系進行適當調整,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指標標準及評分辦法。
(四)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考核指標體系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八條 考核方式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外部考核相結合、綜合考核與專業考核相結合方式,通過現場查看、資料查閱、現場訪談與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考核。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九條 考核主體:
(一)區(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轄區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績效考核。
(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區(市、縣)考核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復核或組織統一考核。
(三)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第十條 考核組織:
(一)設區的市、區(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領導與組織協調。
(二)成立績效考核工作組,成員可由政府相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行業組織及社區居民代表等組成。
(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委托第三方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
(四)原則上考核周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 考核程序:
(一)組織準備。確定考核實施機構和考核人員,明確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如委托第三方實施考核,應當簽訂相關協議。
(二)具體實施。制訂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組根據方案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三)公示公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以適當形式公示公布。
(四)溝通反饋。領導小組對被考核機構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二條 考核工作要求:
(一)衛生行政部門要保證績效考核工作經費,用于績效考核組織與實施。
(二)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制訂本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主體、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程序和方法以及考核結果應用,完善績效考核結果反饋機制。
(三)建立績效考核責任制,明確考核相關人員職責和紀律要求,考核過程中盡可能不影響被考核機構業務的正常開展。
(四)被考核機構確保提供信息真實、準確,積極配合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章 結果應用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個等級的績效分值。考核結果作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資金撥付和負責人聘任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成績優秀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予以表彰或獎勵;對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給予警告直至取消機構資格。
第十四條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結合本辦法建立和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根據不同崗位職責和要求對工作人員實施分類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及人員聘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 根據考核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整改存在問題,調整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和規范日常管理,提高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地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具體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促使員工不斷提高工作績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業的整體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培訓規劃、職位晉升、崗位輪換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第2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客服人員,但考評期內未到崗累計超過2個月(包括請假及其他原因缺崗)的員工不參與當期考核。
第二章 績效考核內容
第3條、工作業績
工作業績主要從月銷售額和對上級主管安排的任務的完成情況來體現。
第4條、工作能力
根據本人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學習新知識的能力、溝通技巧及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等。
第5條、工作態度
主要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予以評價,包括客戶糾紛、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信息反饋的及時性等。
第三章 績效考核實施
第6條、考核周期
對員工實施月度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每月的 5 ~10 日考核上月績效。
第7條、考核實施
1.考核者依據制定的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對被考核者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考核分值確定其考核等級。
2.考核者應熟悉績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練使用相關考核工具,()及時與被考核者溝通,客觀公正地完成考評工作。
第四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8條、考核應用
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將其劃分為5個等級,主要應用于職位晉升、培訓需求、績效提成發放、崗位工資調整等方面,具體應用如下表所示:
考核結果應用表
評估等級
考核得分
所需培訓強度
職位晉升
崗位級別
崗位工資調整
第9條、個人銷售績效提成計算方法:
第10條、公共銷售績效提成計算方法:
公共銷售績效提成=公共銷售業績總額_0.5%÷客服人數
第11條、最終工資計算方法:
當月工資=崗位工資+個人績效提成+公共績效提成+工齡工資
第12條、考核獎懲
連續3個月考核排名第一的,將給予一次性200元的獎勵;連續3個月考核不及格的,自動請辭。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6)
一、目的:
為了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對職員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強化職員的責任意識和目標導向,促進職員不斷改進和提高工作業績、工作效率;掌握職員的工作執行情況與能力,實現公司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二、范圍:
公司職員(業務部、財務部除外),參與考核人員名單依《團隊績效考核人員名單》。
三、考核內容:
1、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
2、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價
3、各部門職員違紀行為
四、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之評定:
1、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將下月工作目標(計劃)電子檔提交至廠長辦公室。
2、每月2日(逢節假日順延),“核查員”按“月度工作計劃質量評分標準”,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評分;同時針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提出修改建議。
五、職員違紀行為考核辦法:
1、違紀行為:違反公司《員工手冊》,遲到、早退、曠工、提前下班就餐、中午上下班連續打卡、“非工作需要”長時間在外逗留、請假未“事前填寫請假卡”、出差無出差申請單、無打卡記錄未及時辦理因故未打卡說明;不按公司要求著裝,其它違紀行為等。
2、核查員不定時對以上行為進行抽查,抽查中一旦發現職員有以上違紀行為,嚴格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3、職員違紀行為考核作為一項常規考核指標,列入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部門內每出現1人次的職員違紀行為,從當月部門團隊績效得分中扣除1分。
六、總經理特別獎勵:
經理認定表現特別高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加分;經總經理認定表現特別低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減分。
七、 績效“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等級劃分”及“獎金額度”:
1、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綜合得分=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考核得分_80% + 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價得分_20% + 總經理特別加減分。
2、等級劃分:A級(90~100)分;B級(60~89)分;C級(0~59)分。
3、獎金額度(部門成員每月每人次): A級100元,B級50元,C級0元。
八、罰則:
1、評選周期內,月度工作目標未分解到個人、考核溝通不到位的部門,綜合評分折半。
2、評選周期內,被查出失敗、弄虛作假行為的部門,取消其部門參評資格,綜合評分為零。
九、績效之評定:
1、核查員統計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率,廠長辦公室審核部門提報之完成率,跟蹤“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實施情況,統計各部門總經理指令完成率,計算各部門綜合得分并擬定獲獎名單,核查員審核獲獎名單,公布獲獎結果。
2、每月獲獎名單及獲獎金額至少公示3天以上。
3、參評部門職員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內向項目小組申訴;核查員接到申訴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若核查員無法解決的,提交廠長予以解決。
4、公示之日起三天內無異議或異議全部解決,則結果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后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后仍存在異議的,則結果于異議全部解決之次日生效。
十、結果運用:
1、受評職員每月“團隊績效獎”發放依據。
2、年終獎金評定依據,單位負責人加薪、職位升遷評定依據。
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考評實施細則(篇7)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科研績效考核是研究所實施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定期地對各團隊科技工作進行回顧與評估,為各團隊分析不足、明確方向提供依據,為研究所確定與調整發展目標提供支持,從而促進科研績效的提高,推動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續發展。同時,通過績效考核,為崗位聘任、績效分配、薪酬調整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二條 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進入創新基地的科研組織單元。其中科研組織單元應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緊密的學術聯系,共同申請并統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經費,協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務的單元(即通稱的“課題組”,以下簡稱團隊)。由科研人員自主申報,部門審定,考核委員會認定。
考核期內,課題組發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運行超過一年的,按新的課題組進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選擇按照新的或原有課題組進行考核。
課題組成員中,到所工作不滿一年的崗位聘任或所項目聘用人員可以不參加考核,其他崗位聘任和所級項目聘用人員均須參加考核。
第三條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為兩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結束的當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組織科研團隊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條 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定量數據測評和定性指標評估兩部分內容。
定量數據測評包括經費與科研項目、學術影響與獲獎情況、成果轉化、隊伍建設。根據科研數據折算為相應得分。
定性指標評估包括科技工作顯示度、目標凝練與可持續發展、與研究所戰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
依據科研工作的性質,科研團隊分為三類,A類為高技術研究開發團隊,B類為定向基礎研究團隊,C類為國防科研團隊。各團隊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質,自主決定參加不同類型團隊的考核。不同類型團隊考核內容所占的權重如下:
考核指標的詳細說明見附件。
第五條 考核分值計算
(一)定量數據測評
把團隊定量數據測評的每一部分內容小分相加,同一類團隊中累計得分最高的定為該項內容的權重值,其他團隊則根據相應比例折算出該部分內容的得分。
例如:某A類團隊成果轉化累計分為120分,且為所有A類團隊中的最高者,則將它定為該項內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類團隊累計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該項得分為20.83分,依次類推。
其中,1、2、3考核項按照上述辦法以總分和平均分別計算得分,并以各50%的權重計算為最終得分。第4項按總分計算得分。
最后將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數據測評得分。
凡指標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標準人均計算,標準人數計算方法為:正高、副高、中初級每人分別記3、2、1,相加即為標準人數。實有人數按參加考核的人數計算。考核期內人員發生變動的,標準人數計算到變動的月份。
考慮到考核的相對公平合理,當申報某一類型團隊少于或等于2個時,申報該類型的團隊須選擇其它類型團隊進行考核。
(二)定性指標評估
定性指標評估由專家委員會對各評估項進行分檔,對應為相應的得分,各項指標評價得分根據權重加總,即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條 考核等級
(一)團隊考核等級
各科研團隊的考核等級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評估委員會在對團隊定性評估各項指標進行分檔打分的同時,推薦一定數額的優秀團隊,獲2/3(含)以上
委員會成員同意的團隊可直接確定為優秀團隊(但總數不超過優秀名額的一半)。
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團隊類別進行排序,按強制分布確定考核等級。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1.團隊負責人的考核等級原則上與團隊等級相同。
2.團隊內部成員的考核等級由團隊負責人確定。團隊成員優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團隊的得分依次線性遞減,由所務會核定。
核定辦法為:定性評估優秀和考核總分第一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80%,良好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20%、良好比例為80%,合格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良好比例為20%、合格比例為80%,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線性關系分別計算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優秀名額,合格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良好名額。
3.院士、特聘研究員原則上確定為優秀等級,不占團隊優秀比例名額。
(三)未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新到所人員在第一年執行等級不高于“良好”,不占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滿一年后,可參照參加考核的成員確定考核等級,占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
第七條 考核實施
(一)考核責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處牽頭,科技處、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會同其它管理部門一起執行。
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各團隊進行核查、補充,并由相應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定性指標評估由各團隊提供書面材料并進行陳述,所領導、全體創新基地研究員和各科研部門負責人、機關各處處長組成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對各團隊進行評估。所務會可以根據需要,邀請部分所外專家作為定性指標評估專家。
績效考核仲裁小組對在評價中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由所領導、科技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等五人組成。組內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力資源處負責考核爭議與申訴的受理。
所務會對考核成績及其使用、申訴處理有最終決定權。 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網上進行。科研支持部負責電子考核系統的技術支持。
(二)具體程序
1.提供基礎數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
2.復查補充數據:各團隊根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數據,進行補充、復查,通過電子考核系統上報考核數據,并提交定性指標評估材料。
3.定量數據審核:科技處、科研支持部等部門對定量數據測評指標得分及其依據進行最終審核。根據各部分內容的權值比重,計算出定量數據測評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標評估: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根據團隊的陳述,對定性指標評估各項指標進行評價,計算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后得分。
5.等級評定:人力資源處匯總定量數據測評與定性指標評估得分,即為考核的總得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并評定考核等級。
6.公示:人力資源處將考核結果報所務會審定后,向全體團隊負責人予以公示,接受團隊的申訴和監督,最終確定各團隊的得分與排名。
第八條 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與研究所各類資源的分配掛鉤,具體運用
如下:
(一)確定重點發展方向。研究所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和調整重點發展方向。各團隊結合考核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思路與發展目標。
(二)動態優化科研隊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團隊,研究所不再負擔其系數1的績效津貼。連續兩次排名最后10%的團隊,原則上予以調整或解散。相關團隊成員可在所內尋找新的接納團隊,逾期不能找到接納團隊的,研究所將終止或解除與其個人的聘用合同。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穩妥性與合理性,所務會在做出調整或解散團隊決定前,應征求學術委員會的意見。
(三)分配研究生名額。考核優秀的團隊,適度調增研究生招生名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團隊,適度削減研究生招生名額。
(四)核定績效津貼數額。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津貼數額。績效津貼數額為績效津貼基數與各等級系數之積。研究所定期調整績效津貼基數和各等級系數。
第九條 考核申訴
如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團隊有權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門人力資源處提出申訴,并提交相關材料。人力資源處應
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作出答復,情況復雜的,可予以延長,但一般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條 附則
本辦法經所務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由人力資源處牽頭會同科技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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